白河县林业局:筑牢森林“防火墙”,助力平安建设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,县林业局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持高度警觉,细化预防措施,对森林火灾严防死守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,助力白河平安建设。
加强领导,狠抓责任落实。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,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、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研判,对森林火灾不稳定、不确定因素心中有数。印发了《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》及《关于加强林区野外用火管理的通告》,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,签订了《白河县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书》,夯实各方责任,加强联防联控。
加强宣传,提高防火意识。一是在各镇、村、组人员集中地区,循环播放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、《关于加强林区野外用火管理的通告》等相关防火视频音频。二是利用普法宣传、技术培训等活动,向群众发放明白卡、宣传彩页、宣传手册共计5.7万份,利用手机短信推送防火提示信息12万条。三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家庭“五进”活动,普及森林防火安全教育。通过多样化宣传,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安全氛围,提高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。
加强管理,严格督查检查。落实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,严禁野外违规用火,在主要交通要塞、重点景区设立检查站,排查火源风险,对未经批准在林内擅自进行生产用火的行为进行从重处罚。对特殊人群实施重点管控,对精神病人、憨聋痴哑和未成年人,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人和入山、入林管理责任人。组织各镇和国有林场开展了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安全自检自查,排查本辖区内森林火灾隐患,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,限期整改到位。
加强值守,确保信息畅通。在森林防火期内,局森林防火队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。各镇政府落实防火责任人,坚持全日值班制度,履行防火职责,确保信息畅通、联络及时、传递准确,出现火情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组织、早扑救。执行火情定时报告制度,镇、县森林防火办每日14至16时分别向县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,有火报火情,无火报平安。(作者:阮家芝)